承德市林长制河湖长制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