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利用第八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开展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工作。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包括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和水文地质勘查评价等内容。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