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县级人民政府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情况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考核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并将地下水保护和管理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依据。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