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肉品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肉品监督管理计划,并依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执法查处、应急处置等工作。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7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