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肉品管理条例/第四章 经营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从事肉制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本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肉品。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7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