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第七条有效对在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