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第九条有效反外国制裁法第六条第四项中的其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禁止或者限制从事与我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禁止或者限制在我国境内投资,禁止向其出口相关物项,禁止或者限制向其提供数据、个人信息,取消或者限制其相关人员在我国境内工作许可、停留或者居留资格,处以罚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3月23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