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第十条有效国务院外交、商务、发展改革、司法行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负责承担反外国制裁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反制措施确定和实施的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3月23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