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信息服务平台,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信息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利用信息化基础设施和电子商务平台,宣传、推介、销售农畜产品。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