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办法/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三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统筹用好各类资金,重点支持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