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障和促进河湖长制的实施,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