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家庭教育的宣传和引导,结合家庭教育宣传周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宣传活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