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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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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五条

有效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创新机制模式,采取合资合作、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管理等多种方式,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养老服务设施。

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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