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三章 政府支持第二十二条有效妇女联合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培训;(二)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社区家长学校、文明家庭建设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三)推进社区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并对其运行和发展进行指导。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