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三章 政府支持第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养,鼓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