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养,鼓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