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有效实施袭警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造成人民警察轻伤的;(二)致使人民警察不能正常执行职务,造成他人伤亡、犯罪嫌疑人脱逃、关键证据灭失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三)纠集或者煽动多人袭警的;(四)袭击人民警察二人以上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25年1月18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