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能力,择优选择人员,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聘用离、退休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