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章 对经营活动的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音像制品批发单位可以从事音像制品零售业务。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