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市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共建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提升高端航运服务水平,深化智慧绿色航运合作发展,营造国际一流航运发展环境,建设全球领先的国际航运中心。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