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精神卫生条例/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治与康复第二十八条有效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营造有利于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的环境,督促并帮助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药物治疗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为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康复提供指导、生活照料等服务。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