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实施绿色建筑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具体考核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4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