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绿色建筑发展应当坚持因地制宜、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技术路线,推广应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雨水利用、余热利用技术和太阳能、浅层地温能等可再生能源。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