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鼓励高等院校通过将专利知识纳入课程教育体系、设立知识产权专业教育机构等方式,普及专利知识,培养专利人才。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支持。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