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数字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数字产业化发展、产业数字化转型、治理和服务数字化以及数据开发利用。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4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