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相关政策,完善发展机制、监管模式,引导和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促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数字化商贸平台建设,加快数字贸易发展,推广新零售,发展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