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子条例/第四章 种子生产经营第十九条已修改销售的林木种子应当加工、分级、包装,应当附有林木种子标签。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3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