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大气污染协同防治,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