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第二章 源头预防第九条有效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改革举措出台、重大政策制定调整、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活动举办等事项进行风险评估。评估结果应当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