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六条有效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并向社会公开,方便当事人查询。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指导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员聘用、培训、考评、奖惩、退出等管理制度,加强对调解员的日常管理。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强化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