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保障与监督等工作和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