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十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8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