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