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规划建设第十三条有效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省和设区的市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编制本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应当明确发展目标、主导产业、空间布局、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