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的社会氛围。新闻媒体应当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开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公益宣传,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学校、科普场馆等单位应当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绿色低碳意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