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发挥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等高能级开放平台引领作用,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深化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国际合作,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