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新能源发展相关规划,确定新能源发展重点方向,支持合理有序开发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核能、氢能等新能源,推动新能源多元化推广应用。

鼓励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采用渔光、盐光互补等模式或者结合矿山修复、生态修复等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建设应当根据不同区域和不同模式科学测算、合理设置建设标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推动自主先进核电堆型规模化发展,拓展供热、海水淡化等综合利用。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