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产业发展第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坚持陆海统筹的原则,大力发展现代海洋特色产业集群,加快推动海洋渔业、海洋化工、船舶制造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深远海等海洋未来产业,推进智慧绿色港口建设,发展临港经济,打造世界级海洋港口群,打造现代海洋经济发展高地。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