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鼓励支持开展黄帝陵文化学术研究、资料整理、翻译出版等工作,阐释黄帝陵文化价值,创作黄帝陵文化艺术作品,研发创意产品,推动黄帝陵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黄帝陵文化保护传承。

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黄帝陵文化研究课程,培养黄帝陵文化研究人才。支持中小学校、培训机构将黄帝陵文化纳入研学活动、特色培训。

鼓励国内外学术机构、社会团体依法依规开展黄帝陵文化相关论坛讲座、展演展示、推介推广等活动。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