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气象管理条例/第五章 气象灾害防御和减轻第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工农业生产需要和天气条件的可能,及时组织开展增雨、防雹、消雾和防霜冻等人工影响局部天气的科学试验和作业;所需工作条件和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受益者提供,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23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