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工农业生产需要和天气条件的可能,及时组织开展增雨、防雹、消雾和防霜冻等人工影响局部天气的科学试验和作业;所需工作条件和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受益者提供,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