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第二章 职能职责第二十一条有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民商事仲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仲裁调解机制,发展仲裁调解队伍,提高仲裁调解质量。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