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十九条有效鼓励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将环境风险可控的工业危险废物,作为另一家单位环境治理或者工业生产的替代原料进行定向利用。地方法规 ·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