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行政、文化和旅游、林业、海洋等有关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以及平陆运河沿线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划定平陆运河的保护范围,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