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