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管理第四十六条有效市和大运河沿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对大运河文化遗产实施日常巡查,发现存在问题或者涉嫌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处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有管辖权的部门。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