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活态传承、合理利用、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大运河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推动大运河文化与时代元素相结合,打造大运河璀璨文化带、绿色生态带、缤纷旅游带。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