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鼓励新闻媒体、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宣传,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科普和应用体验,营造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良好环境。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