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优质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岭南中药材种植以及品牌等保护需要,依法给予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2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