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条例/第二章 产业承接载体第十三条有效支持产业承接载体引进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运营的机构等,完善运营管理机制,创新运营模式,提升运营能力。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