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公园建设应当符合公园相关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符合其在全域公园体系中的定位,合理利用现有的自然和人文条件,注重公园功能和品质。

郊野公园的建设还应当采取低扰动、轻建设、最小干预的方式,严格控制硬质铺装的面积,降低对公园自然生态的影响。

公园建设实施之前,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公园建设所需的土地整备工作。

公园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