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落实有关创新发展、人才振兴等政策措施,对本级有关部门落实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进行监督,为数字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